关于组织发展中国保安协会会员申请入会和沉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颁布功夫:2016-07-04 14:22:11 点击量:0
中保协[2012]22号
各会员单元、保安从业单元和热心保安事业的各界人士:
中国保安协会是依法设立的全国保安行业的自律性社会集体。自2004年以来,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公安部、民政部的正确辅导下,在各处所保安协会、公安机关保安工作主管部门和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的大力支持共同下,紧紧萦绕公安部总体工作部署和保安服务业发展必要,在参加保安立法,推动保安企业刷新,规范行业行为,发展评优创先活动,加强宣传和理论探求,组织保安专业培训,发展对表互换调查,进行国际展览会,规范保安服装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进了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赢得了宽大保安从业单元和保安从业人员的信赖和支持。
凭据中国保安协会章程划定,经公安部、民政部核准,中国保安协会拟于2012年5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开会功夫另行通知)。现就会员申请入会和沉新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拥戴中国保安协会章程,愿意推广章程划定的使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元、保安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技术防备产品和保安设备技术研发出产等单元;以及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单元;各地保安协会;保安从业人员、当部门门保安监管人员、企事业单元安全治理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和关切支持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的表籍人士,均可自愿申请参与中国保安协会。
二、新申请入会的单元和现中国保安协会会员均需填写《中国保安协会单元会员入会申请(沉新登记)表》(见附件,表格可从中国保安网www.zgba.org下载),并于5月10日前报送中国保安协会。申请入会的会员需提交工商交易牌照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元同时辰别提交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交易牌照和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加盖本单元公章。单元会员是社会集体的,需提交社会集体登记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同时加盖本单元公章。
联 系 人:袁淑娜、刘伟刚
联系电话:010-63894511、010-51129686(财政)
传 真:010-63894511
协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甲45号鼎恒中心4层
邮 编:100073
附:中国保安协会单元会员入会申请(沉新登记)表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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